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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產調控重心,已逐漸從房地產開發延伸到房地產經紀服務行業。
為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加強房地產經紀行業管理,今年5月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下稱《意見》),就加強從業主體管理、合理確定經紀服務收費、明碼標價、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等問題提出具體要求。
《投資時報》研究員注意到,十條具體《意見》中,有三條聚焦房地產經紀服務收費方面。《意見》提出,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
同時,嚴禁操縱經紀服務收費。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收取經紀服務費用。房地產互聯網平臺不得強制要求加入平臺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實行統一的經紀服務收費標準。
易居研究院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此次兩部委政策出臺,對于房地產經紀服務行業的規范和健康發展具有積極作用,同時也對行業的發展提出了很多新思路。“今年二手房市場總體趨于活躍和步入復蘇階段,中介行業發展面臨新的發展機會。在此過程中,對于行業的規范,有助于鞏固今年以來的寬松政策成果,同時減少此類行業的運作風險,最終將促進中介行業的平穩健康發展。”
合理降低住房買賣租賃經紀服務費用
目前,房地產經紀服務機構仍是房屋成交的重要角色之一,國內二手房約90%交易都是通過經紀公司成交,新房交易對經紀公司的依賴性也很高。
不過,在二手房交易過程中,諸如信息不對稱、收費不透明等“亂象”層出,對包括經紀服務在內的相關市場交易行為及其主體進行規范和秩序整頓,是房地產市場管理和調控的題中之意。
此次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對外發布的《關于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的意見》,就從合理確定經紀服務收費、嚴格實行明碼標價、嚴禁操縱經紀服務收費、加強個人信息保護等十個方面明確了監管措施。
《意見》首先提出,加強從業主體管理,嚴格落實房地產經紀機構備案制度。同時,房地產經紀從業人員提供服務時,應當佩戴經實名登記的工作牌、信息卡等,公示從業信息,接受社會監督。
在規范房地產經紀服務費方面,《意見》提出,房地產經紀機構要合理降低住房買賣和租賃經紀服務費用。鼓勵按照成交價格越高、服務費率越低的原則實行分檔定價。引導由交易雙方共同承擔經紀服務費用。
針對市場上存在的未明碼標價行為,《意見》強調,房地產經紀機構應當在經營門店、網站、客戶端等場所或渠道,公示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收費標準,不得混合標價和捆綁收費。
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的基本服務和延伸服務,應當分別明確服務項目和收費標準。房地產經紀機構收費前應當向交易當事人出具收費清單,列明收費標準、收費金額,由當事人簽字確認。
值得關注的是,本次《意見》對行業龍頭公司亦提出要求: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不得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以不公平高價收取經紀服務費用。房地產互聯網平臺不得強制要求加入平臺的房地產經紀機構實行統一的經紀服務收費標準,不得干預房地產經紀機構自主決定收費標準。房地產經紀機構、房地產互聯網平臺、相關行業組織涉嫌實施壟斷行為的,市場監管部門依法開展反壟斷調查。
另外,對收費明顯高于市場平均水平的房地產經紀機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將會同市場監管等部門采取約談等綜合措施進行重點監管。市場監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依法查處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操縱經紀服務收費等違反價格和反壟斷法律法規的行為。對房地產經紀機構相關違法違規信息,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依規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延伸服務是值得探索的新領域
事實上,在房地產市場承壓的當下,經紀服務市場也頻起波瀾。如,深圳知名房地產經紀服務機構深圳世華一份內部通知流出,稱“因行業市場競爭加劇,公司被迫進行業務模式轉型,所有直營門店均關閉”。深圳世華在深圳開展Q房網直營業務,一時間,“Q房網倒閉”的消息傳開。
此后,深圳世華母公司深圳云房辟謠稱,僅深圳地區業務模式由直營轉型為加盟,在全國其他城市的授權加盟和直營業務均正常經營。
雖然“倒閉”消息不實,但房地產經紀機構經營壓力大卻是不爭的事實。那么未來,房地產經紀服務內容將有哪些新的變化?經紀服務機構是否存在新的機遇?
《投資時報》研究員注意到,從服務收費內容來看,按照現行做法,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的所有服務一次性收取費用。而此次《意見》提出,房地產經紀機構提供的經紀服務由基本服務和延伸服務組成。
基本服務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為促成房屋交易提供的一攬子必要服務,包括提供房源客源信息、帶客戶看房、簽訂房屋交易合同、協助辦理不動產登記等。
延伸服務是指房地產經紀機構接受交易當事人委托提供的代辦貸款等額外服務,每項服務可以單獨提供。
服務內容細化有助于機構提供更為精細、高品質、各具特色的服務。同時,也對經紀服務機構的服務水平及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嚴躍進認為,該表述將利好中介行業探索服務的“新菜單”,延伸服務將是未來值得探索的新領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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