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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居財經蘭蘭3月30日,雷曼光電(300162.SZ)發布關于公司申請向特定對象發行股票的第二輪審核問詢函。
據公告,報告期內,雷曼光電經銷收入占營業收入比重分別為85.18%、91.50%、95.38%和97.62%,大幅高于同行業可比公司平均水平,其中對OEM/ODM集成商客戶的銷售占比分別為76.32%、78.85%、74.19%和76.91%;公司交易500萬元以上的客戶共115家。
報告期內,公司外銷收入占營業收入比重分別為71.68%、64.87%、56.91%和71.44%。會計師2019年至2021年年報審計對外銷客戶發函,發函占外銷收入比例為36.71%、56.42%和71.20%,回函相符占外銷收入比例為23.53%、53.20%和65.77%。
雷曼光電被要求,按銷售規模進行分層,披露經銷客戶結構及數量,包括各層經銷客戶總數、新增及退出經銷客戶數量、OEM/ODM集成商客戶數量、境外經銷客戶數量、各類型客戶合計及平均交易金額,并結合下游市場容量、客戶業務模式、行業特點、同行業可比公司情況等,說明公司經銷客戶數量較多、且收入占比高于同行業公司的原因及合理性,經銷收入是否具備商業合理性及真實性。
結合公司2022年年報審計情況,說明公司海關出口數據、出口退稅金額、境外客戶營業收入和應收賬款函證情況與發行人外銷收入是否匹配;結合未回函及回函不符的客戶名稱、差異金額、差異原因、期后回款情況,針對境外客戶未回函及回函不符的情況采取的替代性程序及其充分性等,說明公司外銷收入的真實性。
相關公司:雷曼股份sz300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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