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鄧如菲3月13日,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委員會發布2023年第8次審議會議結果公告。公告顯示,浙江海森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森藥業”)首發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作為一家醫藥企業,海森藥業在研發方面的投入卻稍顯薄弱。2019年-2022年6月末,公司研發費用分別為942.02萬元、1082.56萬元、1206.82萬元及580.1萬元,占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3.53%、3.8%、3.1%及2.74%,遠低于同行業6%-7%的平均水平。
具體來看,研發費用包括職工薪酬、材料費用和委外研發費用,其中,委外研發費用各期分別為232.87萬元、184.5萬元、174.24萬元和5.83萬元,占研發費用的比例分別為24.72%、17.04%、14.44%及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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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海森藥業已取得專利共計22項,其中發明專利20項、實用新型專利2項。
值得一提的是,海森藥業的20項發明專利中,有5項為受讓取得,并且3項受讓于中國醫藥集團總公司四川抗菌素工業研究所(下稱“川抗所”),包括“匹伐他汀鈣中間體的制備方法”、“他汀類降血脂藥物呋咱氮氧基衍生物及其制備方法”等,大多是與公司產品阿托伐他汀鈣相關的專利。
而剩余15項原始取得的發明專利里還有4項專利存在外部發明人,同樣是川抗所,其中有3項也是與阿托伐他汀鈣產品相關的專利。可見,海森藥業核心產品阿托伐他汀鈣的研發高度依賴外部,其自身研發實力較弱。
樂居財經《預審IPO》注意到,目前海森藥業的董事兼總經理艾林,曾于1988年-2011年歷任川抗所研究員、科室主任、副所長、副總經理、總經理、董事。存在這樣一層關聯關系,海森藥業核心產品技術依賴外聯的原因浮出水面。
與研發費用相對應的,是海森藥業的銷售費用,2019年-2022年6月末分別為2742.38萬元、1051.64萬元、953.96萬元和517.52萬元。其中,2020年-2022年上半年同比增幅分別為-61.65%、-9.29%、17.02%。
報告期內,海森藥業銷售費用率最高值為2019年的10.28%,遠高于同行業公司平均水平4.08%。此后逐年下降,與行業差距逐漸縮小,2022年上半年,其銷售費用率為2.45%,行業均值為2.18%。
2019年,海森藥業銷售費用率遠高于行業均值是因為存在較高等市場推廣費。當期,公司市場推廣費為1502.21萬元,占銷售費用超五成,占營業收入的比例為5.63%,同樣遠超行業均值1.85%。
海森藥業表示,市場推廣費是公司開展草酸艾司西酞普蘭片業務產生的相關推廣服務費。2019年,公司草酸艾司西酞普蘭片業務銷售收入僅有2196.94萬元,可見其推廣并未帶來較好的效果。
2020年-2022年上半年,海森藥業迅速縮減率市場推廣費的支出,分別為333.4萬元、189.29萬元及92.84萬元,同期草酸艾司西酞普蘭片業務銷售收入分別為502.9萬元、317.13萬元和212.55萬元。
同時,按此計算,2019年-2022年上半年的各報告期中,草酸艾司西酞普蘭片收入中分別有68.38%、66.3%、59.69%、43.68%是推廣費,高額的推廣費最終仍由患者來買單。
事實上,藥企市場推廣費往往是帶金銷售的灰色地帶,在這背后時常藏匿著利益輸送、行賄等貓膩。樂居財經《預審IPO》發現,海森藥業對公司市場推廣費的各期支出對手方的情況并未披露,該筆資金流向何方不得而知,是否與海森藥業存在關聯關系、是否存在對應單據、相關內控制度建設和運行情況等均為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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