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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2月27日,廣州珠江發展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回復上交所關于重大資產置換的問詢函。
據觀點新媒體獲悉,珠江股份于2月9日收到上交所對其重大資產置換及重大資產出售暨關聯交易草案的問詢函。其中,根據交易安排,對置入資產和置出資產估值差額部分,控股股東廣州珠江實業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珠實集團)需向上市公司支付現金約20億元。
草案披露,珠實集團承諾,對于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對公司的其他應付款,將于置出資產交割日前向其提供借款或其他支持,用于其向公司償還欠款。截至2022年8月31日,待償還金額合計39.04億元。
上交所要求珠江股份結合珠實集團的財務狀況、可動用貨幣資金、融資渠道、已籌集資金情況等,充分說明交易對方的履約能力,能否及時、足額履行交易對價支付義務。
對此,珠江股份表示,截至2023年1月末,珠實集團獲得各大銀行等金融機構授信額度為654.32億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額度179.24億元,仍有足夠未使用授信額度。
本次交易中,集團持有的貨幣資金足夠覆蓋本次交易中的資金需求。本次交易中,集團資金流出將包括本次重組支付現金對價20.64億元(扣除珠江股份在交易中需向珠江健康支付的對價0.39億元后,凈流入20.26億元,其中10.26億元將于交割日前支付);于交割日前向置出控股子公司提供資金,用于相應控股子公司向上市公司償還往來欠款。償還金額視交割之時該等公司欠款的全部具體數額確定。
截至2022年8月31日,待償還往來款金額為39.04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