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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居財經王敏2月15日,中國恒大(03333)發布獨立調查主要結果。茲提述公司于2022年3月21日,2022年3月29日及2022年7月22日的公告,內容有關恒大物業(本集團的附屬公司)約134億元的存款質押被相關銀行強制執行一事。獨立委員會已完成獨立調查。本公告概述獨立調查的主要結果。
據悉,于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08月02日期間,恒大物業的六家附屬公司(分別是金碧物業、金碧恒盈、金碧華府、恒大恒康、金碧世家和金碧恒康)通過銀行1–8,為多家第三方公司(作為被擔保方)融資提供該質押,相關的資金透過部分被擔保方及多家通道公司(扣除費用后)劃轉至本集團。
總體而言,自2021年9月至12月期間,因質押擔保期限屆滿,觸發質權實現條件,被銀行強制執行的恒大物業附屬公司存單質押的總計價值為人民幣134億元。
該質押可分為三組,第一組存單質押擔保—人民幣20億元,第二組存單質押擔保—人民幣27億元,第三組存單質押擔保—人民幣87億元。
2020年12月中至下旬,基于集團的資金需求,集團提出開展一個專項融資業務,具體方案為利用附屬公司對外做質押,為第三方向銀行申請融資提供擔保,第三方融資所獲取資金投入到本集團,以支付在2021年2月的負債及╱或應付款。隨后,該質押的目的,是繼續利用專項融資業務,為本集團的其他營運及財務需要獲得資金,包括支付在2021年不同時間點到期的負債及╱或應付款。
公司于2022年7月22日的初步調查結果公告中披露,本公司時任執行董事夏海鈞先生(“夏先生”)和潘大榮先生(“潘先生”)以及本公司及恒大地產時任的執行總裁柯鵬先生(“柯先生”)參與了該質押的相關安排。鑒于此,董事會決議并要求他們辭職。經調查后,獨立委員會不建議恢復夏先生、潘先生或柯先生的原有職位。
中國恒大表示,本公司正與恒大物業商討償還該質押所涉及款項的方案,方案主要透過本集團轉讓資產予恒大物業抵銷相關款項。在有關償還方案落實后,本公司將發出進一步公告。
繼續暫停證券買賣應本公司的要求,本公司的股份由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上午九時正起于聯交所停止買賣。本公司股份將繼續暫停買賣,直至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