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今天,廣州中院公布的一起購房糾紛沖上了熱搜。
一起來看看發生了什么?
中介鬧烏龍
男子花2000萬買的別墅“縮水”了
據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信號2月3日消息,陳先生想購買一套別墅,便找到廣州某中介公司介紹房源。現場看完房子后,陳先生對這套帶有1000平方米花園的毛坯別墅十分滿意,沒幾天就和“房主”李女士、中介公司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約定以2000萬元成交并支付了200萬元定金。
可當陳先生再次到現場準備給房子做裝修設計時,卻發現購房合同中的房號和自己此前看中的房號不一致,合同中李女士出售的和中介帶去看的并非同一棟,而是互為“鄰居”。自己看中的是帶大花園的毛坯別墅,而李女士出售的卻是已經裝修且花園面積明顯較小的一套。
陳先生立馬聯系中介公司,經核查,發現是中介公司帶其看錯了房源,陳先生意向購買的別墅并未在該中介公司放盤銷售。
隨后,陳先生以其看錯別墅,存在重大誤解為由,要求退回定金,卻遭到李女士拒絕,故訴至法院,要求判令撤銷合同,退回定金等。
法院判了
廣州市增城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判決:撤銷陳先生與李女士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中的房屋買賣法律關系,李女士返還陳先生支付的200萬元定金及利息。
該判決現已生效。
法官說法
本案中,根據陳先生提供的微信記錄顯示,陳先生在簽訂合同三天內即與中介公司溝通購買房屋有誤的問題,根據雙方簽訂合同內容以及履行情況,并結合雙方微信通話記錄,陳先生陳述錯誤購買符合證據的高度蓋然性。因此,法院認定在涉案的《房地產買賣合同》中,陳先生單方構成重大誤解,可以行使撤銷權。
法官提醒,二手房交易有著涉及面廣、政策性強、交易流程復雜、履行周期長等特點,因此中介服務在二手房買賣中至關重要。房產中介公司作為專業從事房產中介的公司,在居間服務的過程中,應認真校對房源信息,盡到必要的專業審查和注意義務。同時,買方作為購房主體,在購房期間切勿全盤依賴中介公司,自身要承擔起審慎注意義務,避免引起糾紛,耽誤購房進度。
網友炸了:中介太不靠譜
這個案件在廣大網友看來,“中介太不靠譜了”!
還有網友認為,這個案件中,中介應該承擔全部責任。
廣東“點名”66 家違法違規房企、中介和物業
日前,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在官網發布了《關于 2022 年度查處第三批違法違規房地產開發企業、中介機構和物業服務企業名單的公告》(下稱公告)。
其中,66 家企業被 " 點名 "。廣告存在問題,利用格式條款合同排除消費者權益,未取得相關證件,非法收集、使用消費者個人信息,房屋加建夾層、延期交房,擅自利用物業管理用房部分面積出租作為商鋪使用,未履行保修職責,擅自占用物業共用部位 …… 違法違規行為五花八門,各企業已整改或還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