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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1月30日獲悉,山東濟寧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日前發布《關于調整租賃住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到,符合濟寧市行政區域內無房職工租房自住提取條件的繳存職工,租住本市商品住房的:單繳存職工家庭每年最高提取金額不超過14400元;雙繳存職工家庭每年最高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21600元;多子女家庭按照實際租金支出提取,每年最高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24000元。符合多種類型家庭提取條件的,按最高提取金額執行。
單繳存職工家庭指單身職工或夫妻雙方只有一方在濟寧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繳存狀態正常的家庭;雙繳存職工家庭指夫妻雙方均在濟寧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且繳存狀態正常的家庭。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須滿3個月。
該通知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