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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點財經訊1月18日消息,日前,長沙市住建局、市委人才辦印發《關于強省會人才購房實施細則》。
《細則》顯示,45周歲(含)以下的,具有專科及以上學歷(博士、碩士學歷不限年齡)或中級及以上專業技術資格(高級專業技術資格不限年齡)的人才,落戶長沙并繳納社保或個稅后,可在限購區域內購買首套商品住房。
同時,對湖南省內市州高層次人才,按程序認定后,享受長沙戶籍同等購房待遇。
此外,《細則》發布前,已經通過“人才引進”方式落戶長沙,且在購房當月有正常繳納社保或個稅記錄的,可同樣享受“強省會”人才購房政策;通過其他方式落戶長沙的,仍須符合原限購政策規定,不享受“強省會”人才購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