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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1月5日,時時服務有限公司披露公告稱,公司股權架構變動。
據時時服務表示,家族信托安排已經完成,其中涉及根據信托契據成立家族信託及轉讓。緊接家族信托安排前,黃先生(黃黎明先生,執行董事及于轉讓前恒生之唯一股東)擁有恒生全部已發行股本,而恒生擁有6.26億股股份,占時時服務已發行股本的55.45%。此外,黃先生配偶李夢雅女士被視為于恒生持有股份中擁有權益。
公告還顯示,緊隨家族信托安排后及于本公布日期恒生繼續擁有6.26億股股份,占時時服務已發行股本的55.45%;恒生由HFC全資擁有;HFC的全部已發行股本由受托人為受益人的利益而持有。
時時服務表示,家族信托安排完全是為黃先生家族成員間的繼承及遺產規劃。其董事認為,家族信托安排將不會對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財務狀況及運營產生任何重大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