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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居財經王敏1月3日,弘陽地產(01996)發布延遲寄發通函。
茲提述弘陽地產日期為2022年12月8日有關持續關連交易的公告。誠如該公告所披露,一份載有(其中包括)擬進行之不獲豁免持續關連交易及其年度上限的進一步詳情;獨立財務顧問向獨立董事委員會提供建議及推薦意見的獨立財務顧問函件;獨立董事委員會致獨立股東之推薦意見;及股東大會通告的通函(“通函”)預期將于2023年1月3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據此前公告顯示,南京弘陽物業管理與公司訂立的(1)現有車位銷售及租賃代理服務框架協議;及(2)現有物業管理服務總框架協議,期限為2020年3月11日至2022年12月31日。預期集團會于現有持續關連交易有關的協議屆滿后繼續不時訂立與現有持續關連交易性質類似的交易。因此,集團現時尋求按實質相同條款訂立有關新協議,并已于2022年12月8日(交易時段后)與弘陽服務訂立(1)新車位銷售及租賃代理服務框架協議;及(2)新物業管理服務總框架協議。
由于需要更多時間落實將載入該通函的若干資料,故本公司預期該通函及相關代表委任表格的寄發日期將延至2023年2月10日或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