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樂居財經張林霞12月21日,中國儒意(00136)發布公告稱,根據陽光人壽股份認購協議,其項下認購事項交割須待該通函內“各股份認購協議項下先決條件”所述條件于最后截止日期(即2022年11月30日)前達成后方告完成。
基于商業考慮,于2022年10月9日,中國儒意與陽光人壽已書面協定延長陽光人壽交割日期至2022年12月31日或中國儒意與陽光人壽可能書面協定的其他較后日期。除上述延長陽光人壽股份認購協議項下的最后截止日期外,陽光人壽股份認購協議(經補充)的所有其他條款及條件將保持不變并具有完全效力。
于2022年12月21日及2022年10月13日,根據陽光人壽股份認購協議及WaterLily股份認購協議的交割已分別完成,并已經收到所得款項總額共計15.6億港元。
另悉,根據中國漢地股份認購協議,中國漢地須按該通函內“按金”項下條款于2022年7月29日之前向中國儒意支付中國漢地按金;及按該通函內“交割”項下條款,中國漢地股份認購協議項下交割于2022年10月12日或于訂約方可能書面協定之其他日期進行。
截至本公告日期,中國儒意并未收到中國漢地按金,故中國漢地股份認購協議項下的交割尚未進行。訂約方并無達成任何協議以延長中國漢地交割日期或最后截止日期,故此向中國漢地配發及發行認購股份將不會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