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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居財經王敏12月20日,利福國際(01212)發布聯合公告。
公告顯示,公司計劃在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五日(星期四)(開曼群島時間)舉行的呈請聆訊上,在沒有修訂情況下獲大法院批準。因注銷并剔除計劃股份而削減本公司股本中的已發行股份數量(“股本削減”)亦于同日舉行的同一聆訊上獲大法院確認。
大法院批準計劃及確認股本削減的法令的正式文本已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一)(開曼群島時間)送呈開曼群島公司注冊處處長進行登記(“登記”)。完成登記后,計劃文件的說明函件“建議的條件”一節所載全部條件均已達成。因此,計劃已于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星期一)(開曼群島時間)生效。
撤銷股份在聯交所的上市地位將自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二十日(星期二)下午四時正起生效。
此外,目前在聯交所上市并由本公司提供無條件及不可撤回擔保的債務證券為: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LSFinance(2017)Limited發行的二零二四年到期利率為4.875%的有擔保債券(證券代號:4471)及二零二六年到期利率為4.80%的有擔保債券(證券代號:40731);及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LSFinance(2025)Limited發行的二零二五年到期利率為4.50%的有擔保債券(證券代號:5535)。
利福國際表示,盡管撤銷股份于聯交所的上市地位,該等債券將繼續在聯交所上市,并根據各自的條款于到期時償還。本公司作為擔保人,將遵守上市規則對該等債券的所有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