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觀點網訊:12月19日,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浙江監管局《關于對華誼兄弟傳媒股份有限公司及相關人員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警示函》顯示,浙江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華誼兄弟存在收入確認不規范、項目用印申請不規范、內幕信息知情人登記檔案不規范等問題。
上述行為違反了《上市公司治理準則》第三條、《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二條、第三條的規定,華誼兄弟董事長王忠軍、總經理王忠磊、董事會秘書高輝、時任財務負責人丁琪對上述違規行為負有主要責任。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40號)第五十八條、第五十九條的規定,浙江證監局決定對華誼兄弟、王忠軍、王忠磊、高輝、丁琪分別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督管理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