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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12月14日,廣東世榮兆業股份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該公司第一大股東梁社增存在股份代持的事實。
據觀點新媒體獲悉,該公司近期從被訴的數起商品房委托代理銷售合同訴訟中了解到,公司前任董事、總裁陳銀棟曾利用其主管公司房產營銷業務的職務便利,向部分銷售代理商收受賄賂,犯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珠海市斗門區人民法院判處刑罰。
為查明關聯事實,積極應對訴訟,維護公司合法權益,世榮兆業依法向斗門法院申請調取與陳銀棟刑事案件相關的判決書。
近日,世榮兆業從調取的判決書中法院已查明的事實獲悉,第一大股東梁社增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實際系全部為其子梁家榮代持。
基于以上事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家榮實際持有本公司股份596,44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73.72%。其中,其本人直接持有163,00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20.15%;其父親梁社增為梁家榮代持433,440,000股,占公司總股本的53.57%。梁家榮及梁社增所持有的上述股份因梁家榮涉嫌刑事犯罪,已于2020年4月27日起被珠海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凍結,凍結到期日為2024年4月24日。
前期,公司從珠海市公安局官方網站發布的《關于檢舉揭發珠海市梁家榮等人違法犯罪的通告》中了解到,梁家榮涉嫌黑惡犯罪,系涉黑犯罪集團首犯,目前梁家榮仍處于失聯狀態。
針對上述股東股份存在代持關系的情況,世榮兆業將嚴格遵守《公司法》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及時對后續相關信息按規定進行事實披露,并積極配合主管部門推進上述代持股份的處理,確保依法合規治理,維護全體股東的合法權益。
上述股份代持行為系股東和被代持人之間的個人行為,上述人員并未將相關代持事項告知公司董事會。公司及全體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均未知悉或參與。
該公司表示,由于梁社增與梁家榮系父子關系,構成一致行動人,上述股份代持行為未對公司的生產經營、規范運作及內部控制等方面產生重大不利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