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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10月24日,金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發布澄清公告稱,自10月21日以來,網絡流傳“金地集團旗下公司非標融資展期、表外信托融資”等相關不實信息,嚴重損害公司的商業信譽。為此,公司對以下不實信息進行澄清:
一、相關傳言提及的“北京金地格林物業的應收賬款融資展期”說法屬于嚴重事實性錯誤。北京金地格林物業作為該案中的物業服務提供方,并非融資方,對外融資展期不屬實。這是第三方開發商所操作的反向保理融資。上述開發商通過供應鏈融資的方式,向北京金地格林物業支付服務費款項,開發商為該供應鏈融資的唯一償債義務人,北京金地格林物業無需承擔該項融資相關的償還義務。
二、相關傳言提及,華鑫信托、光大信托、浙金信托及穩投系列合伙企業為金地公司表外項目提供信托借款,與公司對外透露的“表外項目只做開發貸,不做信托融資”的信息不相符,該說法純屬作者主觀臆斷,嚴重失實。華鑫信托、光大信托、浙金信托及穩投系列合伙企業,均為金地集團按照員工跟投制度,組織員工進行項目跟投的跟投實體,與所謂的“信托借款”沒有任何關聯。
三、相關傳言中有關“今年 5月27日,北京首開發布對外財務資助的公告稱,其對北京金地持股98.5%的北京鑫遠嘉業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了1.25億元的財務資助”的解讀嚴重誤導投資者。
金地集團表示,上述不實傳言嚴重損害公司商譽,公司強烈譴責此種行為,并保留追究相關制造和傳播謠言人員法律責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