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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10月17日,廣東省韶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關于印發韶關市農業轉移人口住房支持實施細則的通知。
觀點新媒體了解到,通知稱,各級財政部門給予農業轉移人口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專項財政補貼,積極鼓勵支持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并落戶。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購買新建商品住房、依法繳納契稅并落戶的(同一住房),經住建管理部門核實相關完稅憑證和落戶資料,對繳納的契稅給予全額財政補貼。
各級金融管理部門要加大對農業轉移人口的金融支持,引導各商業銀行擴大農業轉移人口購房信貸規模和給予優惠利率支持,創新相關信貸產品,簡化辦理流程。
各級住建管理部門要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吸引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購房情況進行考核評比,支持鼓勵房企主動參與。對于積極響應當地政府號召,給予農業轉移人口購房專屬優惠,積極吸納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購房,且成交量排名靠前的優秀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誠信加分等方式,進一步予以與誠信分值相關的各項配套政策支持。
農業轉移人口可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納入住房公積金保障范圍,支持農業轉移人口住房消費。農業轉移人口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租住自住住房符合提取申請條件的,可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提取申請應在租賃合同期內提出,按周期每半年可提取一次。租住商品房的提交家庭無房證明(單身需簽署單身聲明),提取額度為每人每月不超過500元;租住公租房的提交租賃合同、租金繳納證明,提取額度為不超過實際支付的房租支出。
農業轉移人口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購買住房符合貸款條件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目前,單人申請最高貸款額度為30萬元,二人及以上申請最高貸款額度為50萬元)。購買已認定為裝配式建筑或星級綠色建筑的商品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上浮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