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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居財經張林霞10月12日,中國宏泰發展(06166)發布有擔保可換股票據及有擔保票據條款的修訂公告。
據悉,于2022年10月12日,中國宏泰發展與初始投資者(其中包括)訂立有條件修訂契據,以修訂可換股票據及該等票據(未償還本金額分別為5000萬美元及1600萬美元)的若干條款。
擔保方面,由于2022年修訂,中國宏泰發展就可換股票據及該等票據的責任由誠昌、中國宏泰國際、盛世國際及兆帝共同及個別提供全額擔保,由公司控股股東(即利東及趙女士)與王先生共同及個別提供最多為彼等擔保責任權益比例的擔保,及由中國金茂個別提供最多為其擔保責任權益比例的擔保。
于2022年修訂前,可換股票據及該等票據由附屬公司擔保人共同及個別提供全額擔保,由利東、趙女士及王先生共同及個別提供最多70.1%的擔保以及由中國金茂個別提供最多29.9%的擔保,于協議安排生效后,預期中國金茂的權益比例為90.1%,而利東為9.9%。
于中國宏泰發展退市及私有化后,交易文件項下要求該公司維持其于香港聯交所的上市公司地位及其股份可于香港聯交所自由買賣(及有關上市規則、其他法律、法規及其項下規定的提述以及僅適用于其股份于香港聯交所上市的公司的相關機制及安排);限制公司權益變更;及載列有關股份托管賬戶的要求及限制的若干契諾、承諾、重復聲明及保證以及其他條文(包括違約條文)將不能再獲遵守,故已被刪除。交易文件項下的若干契諾、承諾、重復聲明及保證以及其他條文亦予以修訂,以反映本公司及其主要股東就建議協定的若干安排以及于實施建議后本公司的權益變更。
另外,由于公司退市及私有化后將不再存在收市價或市場價格,交易文件項下要求公司于發生影響公司股本的事件時調整換股價,或參考香港聯交所股份市場價格以現金結算可換股票據相關換股權的若干條文已被刪除。
中國宏泰發展已根據上市規則第28.05條向香港聯交所申請批準有關可換股票據的2022年修訂,且香港聯交所已批準該修訂。
中國宏泰發展表示,于協議安排完成后,公司將被私有化并自香港聯交所退市,因此需就可換股票據及該等票據的若干條款尋求豁免及修訂,因實施建議可能使該等條款不獲遵守,或可能觸發違反或違約事件,及╱或于協議安排生效后將不再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