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孫肅博9月22日,華潤置地(01109)發布公告披露,華夏基金及中信證券向中國證監會及上海證券交易所提交了公募基金注冊及上市的申請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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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建議上市申請前,華潤置地已向港交所提交應用指引第15項申請及就豁免嚴格遵守應用指引第15項第3(f)段有關保證配額要求的申請,且港交所已授出該豁免,并確認華潤置地可進行建議分拆。
建議分拆構成(1)向基礎設施REIT出售該等項目公司100%股權,及(2)華潤置地認購公募基金(華夏基金華潤有巢租賃住房封閉式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34%的基金份額。
基礎設施REIT的相關資產為(1)位于上海市松江區泗涇鎮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即泗涇項目,由泗涇項目公司擁有;及(2)位于上海市松江區松江工業區東部園區的保障性租賃住房,即東經濟區項目,由東經濟區項目公司擁有。于本公告日期,華潤置地間接持有泗涇項目公司(上海有巢優廈房屋租賃有限公司)及東經濟區項目公司(有巢房屋租賃(上海)有限公司)的100%股權。
就建議分拆而言,華夏基金(作為公募基金管理人)將設立公募基金作為公開上市的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目前預計公募基金將募集人民幣1,120百萬元。
于建議上市時,華潤置地將作為戰略投資者認購已發行基金份額總數約34%。就建議分拆而言及根據適用中國法律及法規的規定,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將由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管理人設立。
于建議上市完成后,公募基金將動用所得款項認購資產支持專項計劃的全部權益,其后,資產支持專項計劃將動用認購款項向華潤置地收購該等項目公司的全部權益。
于有關收購完成后,該等項目公司將由基礎設施REIT持有100%權益,并將不再為華潤置地的附屬公司。因此,基礎設施REIT將不會成為華潤置地的附屬公司,亦將不會并入華潤置地的財務賬目。
公募基金管理人、該等項目公司及有巢深圳將訂立營運管理服務協議,據此,有巢深圳將作為項目顧問向該等項目提供營運及管理服務,包括行政支持。基礎設施REIT將就此等服務支付管理費。
華潤置地董事認為,建議分拆將對集團及基礎設施REIT均有利。
建議上市為華潤置地提供另一種以股權為基礎的融資方式,其將使華潤置地的融資方式及平臺多元化,并減少對傳統債務融資方式的依賴。通過建議上市,華潤置地將能夠盤活其基礎設施資產,避免基礎設施投資恢復期較長及資產周轉率較低的不利影響。此舉亦將增強華潤置地的滾動投資能力及可持續營運,有利于華潤置地的長期表現。
長遠而言,華潤置地將繼續受惠于基礎設施REIT的業務前景及業績,透過作為基金份額持有人以分派方式收取穩定回報。上市后,該等項目的價值將以市場價格反映,其將導致對華潤置地于該等項目中持有的權益進行更合理及權威的評價。
建議上市將為華潤置地及基礎設施REIT各自的營運及未來擴展提供獨立的集資平臺。尤其是,于建議分拆及建議上市完成后,基礎設施REIT將于中國擁有一個個別及獨立的上市平臺,使其可直接進入中國資本市場,并增強其探索新融資及集資渠道以發展其業務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