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居財經張林霞8月27日,江西省景德鎮市住建部門出臺多項舉措,引導購房人將購房款全額直接繳入監管賬戶。
據悉,為保障購房人的合法權益,自4月28日起,該市對中心城區經批準預售的商品房建設項目預售資金實行全額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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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規定,開發企業應配合購房人將購房款繳納進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賬戶。購房人在繳納購房款時,應將全部房價款(含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銀行按揭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商品住宅全裝修款等)直接存入監管賬戶。
另悉,為保障購房人的政策知曉權,景德鎮市出臺文件明確:監管帳戶應當在《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商品房買賣合同》上載明,并在商品房銷售現場顯著位置,以及監管部門門戶網站進行公示。
該市住建部門為規范細化公示內容,使公示內容全面準確且具有可操作性,統一制定了公示模板《購房人須知》,并要求各房地產開發企業負責將《購房人須知》按模板規格制作成易拉寶,并于8月1日起在售樓部顯著位置進行公示。要求各開發企業嚴格按照規定,由購房人簽訂《購買商品房風險提示》后再簽訂正式合同。
除了全部房價款直接存入監管賬戶之外,景德鎮市住建部門提醒購房人,到商品房銷售樓盤購房前,首先應當認真閱讀開發企業在銷售現場顯著位置公示的《購房人須知》,充分了解購房款全額直接繳進監管賬戶政策和操作流程,并能獨立操作。
交款前,購房人可以通過該市住建局門戶網站公示的監管賬戶名稱與交款POS機打印出的賬戶名稱進行核對,確保無誤后再交款。一旦購房款未繳進商品房資金監管賬戶,商品房買賣合同就不能進行網簽備案,購房人的合法權益將得不到保障。
簽訂購房合同前,要求各開發企業要引導購房人仔細閱讀《購買商品房風險提示》和商品房買賣合同中的各項條款,由購房人逐條確認無異議后,必須先簽訂《購買商品房風險提示》后再簽訂正式合同。
開發企業或代理銷售機構如有要求購房人向個人賬戶、非資金監管賬戶繳存房款等任何款項的行為,購房人要立即停止繳納房款和合同簽約,并撥打市住建部門電話進行投訴。
此外,景德鎮市住建部門海出臺了相關配套政策,進行操作引導。除了要求各開發企業公示《購房人須知》、簽訂《購買商品房風險提示》等措施以外,還利用媒體、官方網站和微信公眾號等平臺擴大政策宣傳面,公示監管政策、公告操作流程、公開監管賬戶,讓更多市民知曉政策,更好地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協調各家銀行機構,將監管賬戶作為商品房按揭貸款合同的到款賬戶,商業銀行發放的按揭貸款直接存入監管賬戶,實現商品房預售資金全額監管。
為全面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規范網簽備案業務操作流程。原來,合同錄入后,買賣雙方打印合同并簽章確認,購房資金繳存至監管賬戶,再進行網簽備案。現在,合同錄入后,需先將全部購房款或按揭首付款繳存至監管賬戶后進行網簽備案,網簽備案后才可以打印合同。將資金監管前置到網簽備案和合同打印前,從而有效地保護購房人資金安全。
為確保商品房預售資金全額監管政策落地生根見效,市住建部門成立專班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保障購房人的資金安全和合法權益,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有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