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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居財經訊蘭蘭7月19日,中炬高新(600872.SH)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廣東監管局下發的《關于對中山潤田投資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中炬高新控股股東中山潤田投資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山潤田”),于2021年6月23日通過公司發布公告,披露于2021年6月22日增持公司股份67萬股,并計劃自本次增持之日起12個月內繼續擇機增持公司股份,累計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發行股份的1%(含本次已增持股份),但截至2022年6月22日增持股份計劃期限屆滿,中山潤田合計增持公司股份67萬股,占公司總股本的0.08%。
中山潤田未按公開承諾完成中炬高新股份增持計劃,違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82號)第三條和《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4號——上市公司及相關方承諾》(證監會公告[2022]16號)第八條,第十五條的相關規定。
根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辦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廣東證監局決定向中山潤田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