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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有爛尾樓盤業主集體決定停止還貸,引得不少爛尾樓盤業主效仿。如果這股風潮蔓延開來,有可能對樓市造成負面沖擊,對樓盤銷售更為不利,也不利于金融系統穩定。
如果是沒有出售的爛尾樓,還不涉及購房者,只涉及開發商、銀行、其他資金提供方、施工方和供應商,但是因為我國實現預售制度,爛尾樓盤很多已經銷售完畢,或者某一期銷售完畢,業主在付出真金白銀后,面臨樓盤無法交付的壓力。由于大多數業主是貸款買房,每月還要支付月供。隨著期房停工時間延長,日益接近交付日期,業主發現樓盤無法按時交付,心態越發不穩,有動力維護自身權益。
樓盤已經銷售,正常情況下,房地產維持一定的毛利率,只要不是被各種財務成本拖垮,按時交付還有一定利潤,開發商有動力促使樓盤交付。樓盤面臨無力支付工程款的情況,絕大多數是房產公司旗下項目公司資金被轉走,房產公司以項目公司出資為整個樓盤風險負責,真出事后,往往無法覆蓋風險。業主只能遷怒項目監管方,憑什么銀行可以繼續收利息,期房業主卻要面臨房產爛尾的風險,而當初交上去的資金,為何沒有做到好好監管,任憑項目方挪用?
開發樓盤是長周期項目,企業需要大量資金做周轉,預售也有一定合理性。
項目方挪用資金,是房企的慣用手段,房企有一個特色,做大的公司往往要高周轉,在拿地、建房、回款、還債這個循環中,回款是關鍵一環,讓整個循環持續轉動下去,但是因為是高杠桿,在房地產壓縮杠桿的大背景下,沒有新錢進來,房企資金鏈斷裂,導致多地出現爛尾樓。
應該明確一點,在這個循環中,最無辜的就是業主,業主主動要求強制停供,也是走投無路,其本心還是希望問題得到解決,能夠早日成為真正的業主。如果問題得不到解決,受傷害的不僅是業主,他們可能面臨征信污點,還有整個樓市,樓市在危機持續下,買房者會更加謹慎,還有金融機構,金融機構盡管有房產做抵押,但是沒有交付的房產,只能成為壞賬,當壞賬增加,還可能造成系統性金融風險。
讓爛尾樓活起來,早日交付才有利于千家萬戶的穩定,各地政府應該研究如何盤活爛尾樓,把死棋下活,追討轉移走的資金,或者引入有實力的房企,將保交付放在優先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