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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居財經訊孫肅博7月5日,陽光城控股股東福建陽光集團有限公司發布關于超短期融資券違反交叉保護條款的公告。
公告顯示,根據福建陽光集團“21福建陽光SCP001”“21福建陽光SCP002”等債券募集說明書要求,在該期債務融資工具存續期間,福建陽光集團應確保在合并財務報表項下,每年度末財務指標符合負債率不超89%相關要求。
由于福建陽光集團未能在2022年6月30日前披露相關報表,已觸發投資者保護條款中的事先承諾條款。
福建陽光集團表示,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及募集說明書約定,履行債券發行人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