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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居財經訊張林霞6月30日,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印發《漳州市貫徹落實扎實穩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實施方案》,其中提到,購房人屬非漳州市籍戶口的,購買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總額的0.7%給予補貼,每套最高補貼金額不超過2萬元。
漳州將推廣安置型商品房新模式并長期執行,調整優化房屋拆遷安置補償辦法,鼓勵采用“貨幣補償+購房補助”安商一體化新模式,建立擬提供安置房源的樓盤庫,錨定安置房源最高控制價,由被征遷人自主選購安置并給予購房補助〔具體購房補助由各縣(區)、開發區(投資區)結合實際確定〕,打通商品房和安置房轉換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