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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居財經訊張林霞6月27日,陽光城(000671.SZ)發布關于對陽光城集團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報問詢函的回復。
據悉,在深交所問及的其子公司未履行還款義務被列為被執行人的主要情況方面,陽光城回表示,截至今日,其控股子公司已到期未支付債務本金合計金額376.88億元,其中31.83億元處于執行狀態,除公開市場到期未支付債券合計145.39億元外,其余(包含執行狀態中)均正與金融機構或其他合作方進行談判中,若達成和解,則執行狀態可撤銷,除上述之外,其他涉及案件及公司暫未列入執行。
另悉,被列為被執行人的相關子公司貴州君悅陽光置業有限公司、昆明通盈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重慶渝能建筑安裝工程有限公司、福州盛景陽光城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累計資產總額為225.08億元,負債總額221.47億元,對陽光城的總資產、凈資產、凈利潤影響均未達10%以上目前,陽光城正在與金融機構及其他合作方溝通協調,擬采取包括不限于資產出售、融資置換等多種方式,希望盡力達成執行和解,妥善解決本次糾紛。據數據評估,被執行公司貸款抵押項目資產狀況良好,足以覆蓋本項目融資額度,不會蔓延至影響陽光城自身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