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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點網訊:6月20日,越秀地產股份有限公司發布一份融資公告稱,泓景有限公司與一家銀行訂立一份融資協議。
據此,貸款人在融資協議的條款及條件規限下提供15.6億港元定期貸款融資,貸款期由融資協議日期起計3年。
觀點新媒體獲悉,泓景為越秀地產全資附屬公司,其于融資協議項下責任由越秀地產擔保。
融資協議規定,倘越秀地產控股股東越秀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于公司已發行的具投票權股份中持有少于30%直接或間接權益,或倘越秀企業不再是越秀地產單一最大實益股東的地位,或倘越秀企業不再對越秀地產行使有效之管理控制權,即構成違約事件。
若發生有關違約事件,則貸款人可宣布融資項下所有債項將立即到期應付。截至本公告日期,越秀企業實益擁有越秀地產已發行股份合共約39.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