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溫州市永嘉縣成功出讓一宗商住用地。經過110輪競價,溫州隆悅企業管理咨詢有限公司(凱迪控股)以上限價格8.06億元競得甌北街道浦西村城中村改造地塊,樓面價8375元/㎡,溢價率30.0%,競報配套用房5900㎡。
資料顯示,該地塊編號為3303240022021003,位于甌北街道浦西村,東側為規劃三浦路和居住用地,南側為雙塔路和居住用地,西側為王家圩路,北側為規劃沿河南路。出讓面積32079.05㎡,起始價6.2億元,競買保證金1.24億元,建筑密度≤30%,綠地率≥30%,建筑高度控制在80米以下。
出讓文件顯示,該地塊自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6個月內開工(施工單位領取施工許可證并進場開挖土方),自土地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月內竣工(通過綜合驗收)。
受讓人須配建338套住宅安置房,其地上計容建筑面積不小于36090平方米,其中套型約80平方米的共111套,約110平方米的115套,約130平方米的112套,安置在地塊西北角。
受讓人須配建39間商業安置店面,每間面積約20平方米,面寬不小于3米,其地上計容建筑面積不小于780平方米,位置要求在王家塢路、沿河路沿街地上一層,其中王家塢路安排在最北段7間,沿河路自西向東安排32間;受讓人另須配建地上計容建筑面積不小于1200平方米的商業安置店面(碼道村300平方米、浦西村900平方米),位置在雙塔路沿街地上一層,若不足則在王家塢路地上一層自南向北依次補足。
受讓人須配建338個地下車庫(按照就近原則由安置戶選擇,車庫產權面積按標準配置,最終以實際安置面積計算,不允許安排機械停車位,且不得設置在人防車位)。
地塊須建設二層地下室,除滿足自身地塊停車配置外,須無償代建不少于100個停車位(不得設置在人防車位),其中不少于80個停車位用于社會停車,20個停車位用于ZX-K2-10地塊停車,要求與人防車位集中設置,產權無償歸永嘉縣城市發展有限公司所有,政府所有的地下停車位確切位置和今后管理模式按照便于出入和管理的原則由受讓人與永嘉縣城市發展有限公司協商確定。
地塊西南角、西北角外有約761.35平方米已征道路由受讓人負責無償建設。
關鍵詞: 凱迪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