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晚間,深圳推出的兩個新樓盤實行了新的打新積分規則。這兩處新樓盤同時發布銷售公示,與此前深圳市試點的積分搖號規則相比,首次將購房者的住房轉讓記錄納入評分。公示顯示,10年內在深圳無住房轉讓記錄且名下無房的購房者,可得最高積分40分。相同條件下現名下無住房的,2年內有住房轉讓記錄,積分10分;超過兩年的積分20分;名下有房的,積分為0。此外,社保/個稅按0.1分/月進行積分,戶籍狀況、子女情況也有相應積分。
記者從深圳市住建局了解到,這兩個樓盤是屬于新規的試點,未來將視效果決定是否在深圳全面推行。業內人士表示,按照最新的積分規則,沒有過住房轉讓記錄的無房“剛需”優勢明顯。過去憑借較高的社保年限高入圍后賣房打新的“漏洞”如今被徹底堵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