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市增城區集中掛牌4宗居住用地,總起始價32.98億元。4宗地塊將于3月26日限時競價。
石灘鎮南北大道西側18102209A20122號地塊編號為穗規劃資源增掛出告(2021)4號。宗地面積42038.18㎡,建筑面積≤126114.5㎡,起始價9.08億元,競買保證金1.82億元,增價幅度500萬元,最高限價13.166億元。
出讓文件顯示,本次掛牌成交價包括52000㎡地下車庫及設備用房的土地出讓金2080萬元,若地下車庫及設備用房的實測面積超過52000㎡,超出部分則按相關規定補繳出讓金。
競得人須在交地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項目所有立項、環評、規劃等報批手續并開工建設,項目須在交地之日起36個月內竣工。其中在交地之日起10個月內完成規劃、施工報建手續,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12個月內開工建設。
競得人須采用裝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該地塊總建筑面積的30%,若地塊分期開發,需在首期落實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筑的技術要求須符合國家或省現行的裝配式評價標準規定, 接受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監管。
荔湖街荔城西環路北側18005204A21005號地塊編號為穗規劃資源增掛出告(2021)5號。宗地面積29305.52㎡,建筑面積≤105499㎡,起始價11.39億元,競買保證金2.28億元,增價幅度1000萬元,最高限價16.5億元。
出讓文件顯示,本次掛牌成交價包括46000㎡地下車庫及設備用房的土地出讓金2364.4萬元,若地下車庫及設備用房的實測面積超過46000㎡,超出部分則按相關規定補繳出讓金。
競得人須在交地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項目所有立項、環評、規劃等報批手續并開工建設,項目須在交地之日起36個月內竣工。其中在交地之日起10個月內完成規劃、施工報建手續,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12個月內開工建設。
競得人須采用裝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該地塊總建筑面積的30%,若地塊分期開發,需在首期落實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筑的技術要求須符合國家或省現行的裝配式評價標準規定,接受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監管。
新塘鎮蝴蝶嶺大道西側18101206A20134號地塊編號為穗規劃資源增掛出告(2021)6號。宗地面積15868.28㎡,建筑面積≤47604.84㎡,起始價5.2億元,競買保證金1.04億元,增價幅度200萬元,最高限價7.54億元。
出讓文件顯示,本次掛牌成交價包括20500㎡地下車庫及設備用房的土地出讓金1168.5萬元,若地下車庫及設備用房的實測面積超過20500㎡,超出部分則按相關規定補繳出讓金。
競得人須在交地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項目所有立項、環評、規劃等報批手續并開始動工開發,項目須在交地之日起36個月內竣工。其中在交地之日起10個月內完成規劃、施工報建手續,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12個月內動工開發。
競得人須采用裝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該地塊總建筑面積的30%,若地塊分期開發,需在首期落實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筑的技術要求須符合國家或省現行的裝配式評價標準規定, 接受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監管。
永寧街創業大道北側18004211A19020號地塊編號為穗規劃資源增掛出告(2021)7號。宗地面積24582.09㎡,建筑面積≤81120.9㎡,起始價7.3億元,競買保證金1.46億元,增價幅度500萬元,最高限價10.6億元。
出讓文件顯示,本次掛牌成交價包括35000㎡地下車庫及設備用房的土地出讓金1426萬元,若地下車庫及設備用房的實測面積超過35000㎡,超出部分則按相關規定補繳出讓金。
競得人須在交地之日起12個月內完成項目所有立項、環評、規劃等報批手續并開工建設,項目須在交地之日起36個月內竣工。其中在交地之日起10個月內完成規劃、施工報建手續,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和《施工許可證》,12個月內開工建設。
競得人須采用裝配式建筑的建造方式,實施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不低于該地塊總建筑面積的30%,若地塊分期開發,需在首期落實裝配式建筑的面積比例要求,實施裝配式建筑的技術要求須符合國家或省現行的裝配式評價標準規定,接受市、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門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