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宗地塊成功出讓,最終龍湖以20.75億元競得,溢價率5%,樓面價10519元/㎡。
地塊編號津西青梅(掛)2020-019號,地塊位于西青區(qū)梅江道與江明路交口東南側,四至范圍為:東至江灣一支路,南至麗江道,西至江明路,北至梅江道。出讓面積2.82萬平,土地用途為居住用地,容積率大于1.0且不大于2.5,綠地率≥40%,起始價13.2億元。
地塊編號津西青梅(掛)2020-020號,地塊位于西青區(qū)梅江道與江灣一支路交口東南側,四至范圍為:東至江旭道,南至麗江道,西至江灣一支路,北至梅江道。出讓面積3.62萬平,土地用途為商業(yè)服務業(yè)設施用地,容積率不大于3.5,起始價6.52億元。
據土地出讓文件顯示,當掛牌競買報價達到最高限價時,不再接受更高報價,轉為競報津西青梅(掛)2020-019號地塊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階段。競報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上限為60000平方米。競買人競報的自持租賃住房建筑面積為出讓地塊內規(guī)劃住宅建筑面積,不含配套公共服務設施面積。
兩宗地塊合并掛牌出讓,整體報價。土地成交后,按兩宗地塊分別簽訂土地出讓合同。津西青梅(掛)2020-019號地塊按起始價加競價溢價額作為土地出讓金簽訂出讓合同,津西青梅(掛)2020-020號地塊按起始價作為土地出讓金簽訂出讓合同。兩宗地塊競買保證金分別計入出讓合同定金。
津西青梅(掛)2020-020號地塊需建設不少于10.4萬平方米集中商業(yè),另同時配建不少于1.2萬平方米租賃型集中式物業(yè)。上述集中商業(yè)和租賃型集中式物業(yè)均需整體自持,自持年限40年,期間不得辦理銷售許可,不得分割銷售或轉讓。
津西青梅(掛)2020-020號地塊中除自持建筑面積外,西青區(qū)李七莊街紀莊子村集體擬回購建筑面積1萬平方米的商業(yè)(寫字樓部分),津西青梅(掛)2020-019號地塊西側須建設公園綠地。
關鍵詞: 龍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