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住房和城鄉建設工作會議21日在北京召開,會議提出2021年八大重點工作,其中包括全力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加快補齊租賃住房短板,穩妥實施房地產長效機制方案等。
在此之前,今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首次提出解決好大城市住房突出問題。在繼續強調“房住不炒”定位的同時,會議在租賃住房上著墨頗多。這是繼2020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之后,又一場重磅會議定調2021年樓市走向,回應了關于近期及未來房地產市場的種種關切。
明年的房地產市場調控會不會放松?住房租賃市場如何規范發展?專業化、規模化住房租賃企業怎樣培育?
本月初,國務院副總理韓正在住房城鄉建設部座談會上的講話就有不少“線索”。韓正在這次會議上的發言,滲透了關于未來中國房地產市場調控的關鍵信號。他提到“加強房地產金融調控”,同時強調“加強日常監管,促進住房租賃市場健康發展”,還表示“不把房地產作為短期刺激經濟的手段,時刻繃緊房地產市場調控這根弦”。
房地產不僅關乎經濟,更關乎民生。長期以來,房地產發展作為最大的民生關切,盡管經適房、公租房、廉租房等保障性住房政策在各地推行,公眾對于“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期待并沒有減弱。
比如,緩解租房之痛,長效機制更側重于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通過建立多主體供應、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體系。從2015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建立購租并舉的住房制度”,發展健康的住房租賃市場,已經成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共識。
房地產調控遇到的問題,既有短期棘手的新問題,又有長期的周期性的老毛病。經過幾十年的發展,中國房地產市場的復雜度和不確定性很高,不存在一針見效的靈藥,長效機制也不會一夜之間成熟。
房地產長效機制的建設,需要有短期之治,更需要有長期之智。需要短期政策的靈活多變,從實際出發不斷完善政策工具箱,又需要長期機制,推動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在“十四五”期間難得的窗口期大有作為,讓中國的房地產從過往的調控周期加速步入制度建設周期中來。
“十四五”期間,房地產市場的調控主線將依舊是堅持市場化改革,要繼續厘清政府和市場的關系,保障低收入群體的住房問題,同時保障剛需群體的買房問題,因此在長效機制建設方面必須有更多實質進展。在土地制度上,改革土地招拍掛制度,增加大量低效土地等供應主體;在金融政策上,加強對貸款資質和信用的審核,防止房地產與金融風險相互傳導;在稅收政策上,應該多考慮增加持有環節成本,降低交易環節成本,避免財富分配過度失衡。
關鍵詞: 房地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