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住建部官網近日掛出《住房租賃條例(征求意見稿)》。在業內人士看來,這份公開征求意見的條例既是住房租賃領域首部條例性文件,也是對近期長租公寓頻發“爆雷”事件的一個回應。條例中提到的住房租賃指導價格發布制度以及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制度這兩大新制度受到高度關注。
條例第三十六條寫道,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應當建立住房租賃指導價格發布制度,定期公布不同區域、不同類型租賃住房的市場租金水平信息。對于租金上漲過快的,可以采取必要措施穩定租金水平。
如何解讀這背后釋放的政策信號?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認為,“穩租金”的導向比較明確,可能將成為“穩房價、穩地價、穩預期”后的第四個“穩”。
嚴躍進說:“我們過去對租賃市場很少提‘穩租金’這樣一個概念。整個租賃市場不斷發展壯大以后,租金跟房價一樣也是需要穩定的。干擾租金價格的一些行為,比如房東、租賃企業惡意去漲租等,未來肯定是不允許的。”
住房租賃指導價格發布制度將有助于穩定租賃市場。不過,中原地產首席分析師張大偉指出,在實際落地過程中,由于租賃房源的非標性比買賣房源還要強,所以所謂“指導價格”需要更加精細,核心城市的核心城區更需要“指導價格”這一把“標尺”。
張大偉說:“大部分租房者承租的房源都是非標準的,很多甚至是以間為單位的。如果僅靠幾個指標來確定租金的指導價格顯然是不夠的,還是要更科學、更細化。另外,從租金價格走勢來看,所謂的‘指導價格’更適合在一些核心城市的核心城區里來做指導。”
另外受到關注的一項制度是,條例中第三十八條提出,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可以建立住房租賃資金監管制度,將租金、押金等納入監管。這是一項全新舉措。
嚴躍進認為,根據《住房租賃條例(征求意見稿)》,住房租賃合同要網簽備案,有了備案,租金、押金等的監管自然也不是難題。“租房合同只要納入監管,相應的租金就可以納入監管。也要學習一些優秀城市的做法,比如杭州現在已經提出對存量委托房源需要繳交風險防控金30%。一旦長租公寓企業出現一些問題,用風險防控金制度可以對沖一些風險。”
業內人士指出,和買賣市場相比,租賃市場由于監管難度相對較大,監管部門投注的目光比較少,例如整個市場有多少房源在出租、租賃的交易量有多少等,至今也沒有較為權威的數據進行定期公布。
隨著住房租賃市場不斷壯大,監管急需跟上,包括如何應對租賃企業資金池、跑路風險、如何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這樣的新問題,都需要在這次的《住房租賃條例(征求意見稿)》中有所補充,并在未來打上“補丁”。
在張大偉看來,租賃市場的健康是房地產市場健康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只有租賃市場穩定了,買賣市場才能穩定,當下租賃市場的確存在部分問題,但隨著政策的重視,租賃市場的穩定可以預期。
關鍵詞: 住房租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