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聯合發布《關于停止商務公寓審批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在深圳范圍(含深汕特別合作區)停止新的商務公寓項目的規劃審批和用地出讓方案審批。相關規劃已經市規劃主管部門和各區政府(新區管委會)審議通過或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已經市規劃主管部門派出機構審批通過的商務公寓項目,可按原規定繼續辦理后續審批手續。對于已批規劃尚未簽訂合同(不含招拍掛出讓情形)的商務公寓項目,在滿足學校等公共配套要求、開發企業自愿的基礎上,鼓勵轉為可售型人才住房。開發企業可向深圳住建部門申請納入住房發展年度實施計劃,并按程序向規劃主管部門派出機構和各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部門申請修改規劃。
《通知》強調要優化城市主副中心和組團中心內各功能用地規劃布局,減少商業用地比例,增加居住及配套用地比例。
深圳市規劃和自然資源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聯合發布的解讀文件顯示,根據《深圳市城市規劃標準與準則》,商務公寓是為商務人士提供中短期商務與住宿服務,不提供學校、幼兒園等居住配套的辦公類建筑,其用地分類屬于商業用地。商務公寓早期在一定程度上發揮了商務辦公區配套作用。
不過,近年來商務公寓呈現出明顯的類住宅化傾向,已偏離“服務商務人士”“短期住宿”的目的。2009年11月份,住建部批準了新的《辦公建筑設計標準》,自2020年3月1日實施,原《辦公建筑設計規范》同時廢止。新標準已取消了公寓式辦公樓。深圳停批商務公寓,符合國家相關政策和深圳的實際管理需求,有利于進一步規范管理和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解讀文件同時強調將繼續加大住宅用地供應,保障市民安居需求。
為此,要適當提高居住用地比例。在規劃層面,結合編制新一輪國土空間總體規劃的契機,研究適應新時期城市發展需要的城市建設用地結構比例,優化各級城市中心區內各功能用地規劃布局,適當壓縮商業用地規模,提高居住和公共服務設施用地比例,從用地結構上增加居住用地規模,增加公共住房供給,進一步改善市民居住條件;在用地供應層面,從今年起加大了居住用地供應力度,今年計劃供應居住用地293.2公頃,占全年建設用地供應總量約25%,較去年計劃的150公頃增加了近一倍,公共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的供應量較去年均有較大增長。
同時,鼓勵已批商務公寓項目轉為可售型人才房。對于已批規劃尚未簽訂合同(不含招拍掛出讓情形)的商務公寓項目,在滿足學校等公共配套要求、開發企業自愿的基礎上,鼓勵轉為可售型人才住房。
開發企業可向住建部門申請納入住房發展年度實施計劃,并按程序向規劃主管部門派出機構和各區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備部門申請修改規劃,多渠道增加住房供應。鼓勵轉為可售型人才住房的商務公寓項目,不包括現狀已建成、已銷售、已簽訂土地出讓合同的商務公寓項目。
關鍵詞: 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