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影響之下,住房租賃市場不景氣,平臺承壓,有下調租金想法實屬情理之中的事情。不過,《工人日報》等報道,近期北京多個小區業主收到自如等長租公寓平臺通知,要么按平臺提出的幅度降低租金,要么提前解除合同。只不過如果業主選擇了后一項,則要“賠償”平臺方動輒上萬元的裝修損失費。轉換一下,潛臺詞就是“要么減租,要么賠錢”,引起不少業主質疑。
表面上看,平臺要求解除合同后業主要賠償裝修損失是“有理有據”的。報道提到,依據自如與一位業主簽訂的合同條款:合同提前解除,甲方(業主)均應向乙方(自如)支付裝修及新配置設施的損失費,且鑒于乙方合作的裝修、新配置設備供應商的費用結算、票據開具的特點,其所依據的損失數額以乙方提供的相關數據為準。理解不錯的話,這樣的條款初衷顯然是防范業主隨意解約的。平臺方出于管理的需要,基本上都會對簽約的物業進行統一裝修,這意味著一筆不小的前期投入,而一旦業主耍起心思提前解約,平臺方顯然要承擔不小損失。
然而,這樣的條款有朝一日卻成了平臺理直氣壯違約卻免責的“法律依據”,實在有點諷刺。固然,這其中有業主在簽約時沒有字斟句酌的責任。可正如部分業主所說,當初抱著對品牌平臺的信任,且壓根兒就沒想過提前解約的情況下,誰會想到這樣的條款實際上還存在另一個“坑”呢?或許有人會說,商業社會講究契約精神,白紙黑字、照章辦事,業主自己簽約時沒看清,怪不得別人,只能自己承擔后果。較起真來,租賃市場不景氣,平臺日子不好過,真的要“在商言商”,那么恐怕也只能自負盈虧。既然合同明確了租金標準,平臺想單方面任意調整,也要自己承擔后果才對。利用條款規定模糊的漏洞,把損失無限地轉嫁給業主,這樣的行為并不符合商業道德,這樣的條款也不符合法律上的平等精神,是赤裸裸的霸王條款。
原本,平臺和業主在很大程度上是利益一致的:平臺管理規范,有口碑,房子租住率高,業主的收益自然水漲船高;平臺難以為繼,業主要自己管理維護,費心費力,需要不小的投入。這樣的道理和當前大環境,相信業主也看得清想得明白。可為什么很多業主拒絕下調租金呢?透過報道不難看出,重點還是在降多少。倘若平臺方一下子下調租金幅度太大,超過業主預期,難免會讓人覺得把全部的損失轉嫁給了業主,業主當然不會接受。另有報道提到,在業主被要求下調租金的同時,有即將到期的租戶收到了平臺的續約通知,提示將要漲租。假若平臺方確實有困難,不妨多亮一亮底給業主,用真實有說服力的數據,贏得業主對下調租金的理解和配合。
面對困難,最需要的是共克時艱。相信只要開誠布公、平等協商,平臺和業主最終是能找到利益共通點的。說到底,靠套路生存,只能忽悠一時,不可能忽悠一世。既然是“長租”平臺,還是要多點長遠考慮。
關鍵詞: 長租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