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于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借款申請人 不再承擔二手房評估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為進一步減輕借款申請人負擔,通知明確,對于2019年9月16日(含)后放款的,借款申請人無需承擔公積金貸款二手房評估費。組合貸款二手房評估費由貸款受托銀行承擔,非組合貸款由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借款申請人已交納的二手房評估費予以返還。
據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執行,貸款放款銀行根據借款申請人留存的聯系方式會主動與借款申請人取得聯系登記核實,同時借款申請人也可自行聯系貸款放款銀行進行登記備案。
此外,非組合貸款二手房評估費退回至公積金貸款還款賬戶,組合貸款二手房評估費由各貸款放款銀行與借款人確認退回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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