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廣大購房者來說,買房時痛苦的事情莫過于明明知道了交易中的不公平,卻無法改變這個結果,終受到開發商的盤剝,卻仍不知道自己花了冤枉錢。在實際買房過程中,購房者為“冤枉”賬單買單的情況屢見不鮮,而自己卻渾然不知!在此,小編要說的是,你小心開發商的5大坑錢手段,否則購房賬單只會越來越長!
1.空置房物業費
【資料圖】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第四十二條明確規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未交給買受人的物業,物業費用由建設單位交納。”這里說的建設單位一般就是指開發商了。然而,在具體的實行過程中卻出現了問題。在開發商不交空置房管理費的情況下,物業公司只有從小區全體業主交納的物業費中出,或者以小區經營性收入沖抵。在這個過程中,無疑就損害了小業主們的利益。
2.豪華售樓部
正所謂“人靠衣裝,佛靠金裝”。如果售樓處看著很一般,那你還指望購房者對其樓盤抱有良好的希望嗎?正是因為如此,開發商才會不惜花費高價打造豪華售樓部,當購房者被售樓部震撼到的時候,也就離達成交易不遠了。只是,這筆建設費用及維護成本等,后都要攤到綜合開發成本里去,終為此買單的還是購房者自己。
3.按揭律師費
按揭律師大多受到銀行或者開發商的委托,主要任務就是審查購房者的各項資質,就比如是否具有購房資格,還貸能力是否足夠,一般這筆律師費都是由購房者來掏的。按照“誰出錢,為誰效力”的一般性原則,按揭律師本該為業主服務的,畢竟這筆律師費是由購房者買單的。但實際上,按揭律師只按銀行或開發商的“旨意”辦事。這就有點過分了!
4.土地使用年限縮水的出讓金
土地使用期限到期時,土地使用者都是需要向國土部門交納出讓金的。有些開發商為了追求利益的化,往往擅自改變土地的使用性質,便影響到土地的使用年限,但他們又不再為土地交納出讓金。于是開發商“曬地皮”而損失的土地使用年限,往往轉嫁到購買者的頭上。因此,大家在買房時也要注意了解土地使用期限問題。
5.房貸險
在這個貸款買房的時代,購房者一般都會在銀行的要求下簽訂《住房貸款保證保險》單,即我們所謂的“房貸險”。這筆保險費用是由購房者買單的,但終的受益人卻是銀行,這對于購房者明顯很不公平。但是如果你不填寫,那銀行可是會拒貸的!
買房作為人生中的一次消費,花錢是無可避免的,但是自己的血汗錢要花到刀刃上,這樣才物有所值。如果花了冤枉錢,那可就要承受巨大的損失了!后小編提醒大家,你小心開發商的5大坑錢手段,否則購房賬單只會越來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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