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月 6 日,據證券時報消息,廣州限購松動,外地人購房允許斷繳或補繳社保不超過 3 個月。
針對廣州限購松動的傳聞,經致電廣州 12345 政務服務便民熱線進行求證后,工作人員回應稱:6 月 1 日更新的限購政策規定,非本市戶籍的居民家庭購房,需提供購房之日前 5 年在本市連續繳納社保或者個稅證明中,允許除起始月外累計不超過 3 個月的斷繳或補繳記錄。也就是 60 個月之內,允許中間斷 3 個月。
另外,對于非本市戶籍退休人員,能提供在廣州市退休的證明材料,退休之日前 5 年在本市連續繳納社保或個稅證明,家庭名下查無房產且提交資料符合要求的,可限購一套商品住房。其中,對在 2017 年 3 月 18 日前已完成認購或者網簽的,提供退休之日前連續 3 年的社保或者個稅證明即可。
據了解,此前,廣州的限購政策規定,非本市戶籍家庭購房,需提供連續 5 年社保或個稅證明,不允許中斷或補繳。
來源:焦點財經 耿宸斐
責編:余志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