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4月16日-4月22日),血拼姐精選了部分網友的提問進行匯總,希望能解答網友們的疑惑,給大家購房帶來一定參考。
【注意】本周答疑針對公積金額度調整后各類問題做了回答整理,共分為三大板塊,可直接下滑至感興趣的相應段落閱讀:
一、繳存、提取、貸款額度
二、商轉公
三、商轉組
Q:公積金貸款買房對繳存基數、到賬金額有沒有限制?與賬戶余額有沒有關系?
A:申請公積金貸款繳存基數會影響家庭還貸能力,家庭還貸能力會影響公積金貸款額度,與賬戶余額沒有關系。是否能申請下來,貸款額度能申請多少需要提交完整資料由柜臺審核后才能確定。
Q:之前沒有繳納公積金,有過兩次商貸,現在還能用公積金貸款嗎?
A:昆明公積金“認房又認貸”,已經有過兩次商業住房貸款記錄,再購買住房就不支持申請公積金貸款。 *住房套數認定標準:按照借款人申請貸款時中國人民銀行個人信用報告記錄的個人住房貸款筆數、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綜合業務系統中貸款次數及借款人提交的家庭住房實有套數誠信保證書認定。
Q:公司不繳納住房公積金,請問可以以自由從業人員形式繳納住房公積金嗎,繳存后能不能跟企業繳存職工一樣申請公積金貸款?
A:昆明現行政策可以以自愿繳存者開戶繳存公積金,繳存后符合貸款條件可以向公積金中心提交資料申請。
按照《昆明市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等無固定用工單位人員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管理實施辦法》 規定。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者、非全日制從業人員等無固定用工單位以靈活形式就業的人員,符合以下條件的,可按照本辦法自愿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年齡滿18周歲且男性未滿60周歲,女性未滿55周歲;(二)具有本市戶籍或取得本市居住證;(三)在本市正常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居民)基本養老保險滿12個月以上。
Q:第一套公積金貸款未還清,第二套房能否申請公積金貸款?
A:根據昆明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行政策,繳存人上一筆公積金貸款還清后,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再購房時可以向中心提出貸款申請。
Q:買首套房使用了組合貸款,現在買二套房想申請公積金貸款,是否只需還清首套房貸款的公積金部分就可以申請?
A:組合貸款購房商貸與公貸部分都要一起結清,才能再次購房申請公積金貸款。
Q:今年還可以提取公積金交物業管理費或者裝修房子嗎?
A:不能。根據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關于停止執行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管理費相關事宜的批復》(昆公積金委【2019】5號),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自2019年10月已停止執行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物業管理費政策;裝修住房也不能提取公積金,大修自住住房符合條件可以提取公積金,需要出具房屋安全鑒定報告等材料。
Q:男方婚前商貸買的房,婚后夫妻做了房子財產公證,房子屬于共有財產,貸款屬于共有債務,這種情況為什么不能把商業貸款轉為夫妻雙方的公積金組合貸款?
A:辦理商轉公,申請人申請商轉公貸款時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由未婚變為已婚的,需提供財產約定公證書,且承諾共同承擔負債方可受理商轉公貸款,但不合并計算貸款額度。婚姻關系由已婚變為單身的,不予受理。
也就是說以上情況符合商轉公條件但只能貸到單職工額度(最高50萬元),無法按雙職工繳存額度辦理貸款。
Q:公積金是在昆明市繳納的,但是首套房買在了玉溪市且用的是商貸,現在能轉成公積金貸款嗎?
A:公積金貸款采用擬購住房作為抵押,在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繳存住房公積金的繳存職工,在本市以外購買住房,中心無法核實抵押物的具體情況,因此,暫不能在本市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但可以向所購住房的房屋所在地公積金中心咨詢能否辦理。
Q:公積金是在外省繳納的,在昆明購房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嗎?
A:根據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行政策,在省外繳存公積金的職工在昆明市購房,暫不能申請公積金貸款。
Q:商轉公有何條件?
A:申請人申請商轉公貸款,須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貸款的抵押物為原申請商業貸款購買的住房且已辦妥不動產抵押登記;如借款申請人持有《不動產登記證》原件的,借款人申請人需提供原件,貸款流程完成后《不動產登記證》原件由商轉公貸款銀行收存保管;
2、原商業貸款抵押物除原辦理商業貸款的銀行外不存在其他抵押權人;
3、辦理商業貸款的銀行同意借款申請人提前還款;
4、借款申請人不在昆明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符合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相關申請條件;
5、符合法律、法規及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6、借款申請人所購住房未設立居住權;
7、借款申請人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的,借款合同須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
借款申請人申請商轉公貸款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原則:
1、借款申請人申請辦理商轉公貸款時,商業貸款余額不得大于商轉公貸款的金額加一個月商業貸款的還款額。
2、個人自籌資金先結清后放款的,申請貸款金額除符合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規定的貸款額度外,不得超過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商業貸款余額。
3、申請人申請商轉公貸款時婚姻關系發生變化,由未婚變為已婚的,需提供財產約定公證書,且承諾共同承擔負債方可受理商轉公貸款,但不合并計算貸款額度。婚姻關系由已婚變為單身的,不予受理。
4、根據現行政策,所在單位按規定比例正常連續繳存個人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含)以上(從貸款之日起往前推算),且開戶滿6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時公積金是正常繳存狀態;
5、購買再交易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用擬購住房抵押的,貸款合同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抵押房屋土地使用終止日期前二十年。補交了土地出讓金的住房,應根據住宅建設用地首次登記時間計算可貸年限。被列入政府拆遷改造的住房、被有關部門鑒定為危房的 住房、被有關部門認定為已改變產權用途的住房、農村集體土地上的住房、位于企業、學校等單位工作區域內不宜實現變現處置的住房,不得設定為抵押物;
6、審核個人征信逾期連續3次,累計6次(不予貸款);
7、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及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不支持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
8、購房合同(協議)上存在除配偶或同戶的父母(借款申請人未婚)或同戶的未婚子女(喪偶、離異未再婚除外)外的其他權利人的;與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親屬之間買賣住房的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9、符合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貸款現行政策規定。若符合上述申請條件,請您到管理部受托銀行柜臺詳細咨詢貸款所需資料及業務辦理流程。
Q:家庭第二套房,商貸轉組合貸,首付比例多少?
A:對再次申請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住宅的(含原有一套住房貸款已結清),最低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Q:之前是組合貸,其中公積金貸款為30萬,現在額度提升了能把商業貸款再轉一部分到公積金貸款嗎?
A:組合貸商業貸款部分不能再轉為公積金貸款。
Q:之前辦理的組合貸公積金貸款額度是50萬,現在可以變更到80萬嗎?
A:公積金貸款已放款/在正常還貸期間,貸款額度不能再做調整。咨詢昆明公積金中心后表示,即使貸款沒有發放,處于終審階段,額度也不可以再調整。
Q:商業貸款轉組合貸,貸款要求正常連續繳存公積金滿6個月。6個月期間有一個月為補繳,此時還算正常連續繳存嗎?還符合商貸轉組合貸的要求嗎?
A:借款人及單位按規定按時、足額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手續,并在申請貸款時,開立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滿6個月(含)(從貸款之日起往前推算,補繳不算連續足額繳存),且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時公積金賬戶屬于正常繳存狀態。
Q:原先辦理了組合貸款,公積金是30萬的額度。現在公積金單職工額度提升到50萬,因為需要裝修,可以再貸20萬嗎?
A:根據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現行政策,房屋裝修不可以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Q:昆明現在哪些銀行支持商貸轉組合貸?
A:目前可辦理商轉組業務的銀行:建行、工行、農行、中行、招行、富滇、中信銀行、農信社、交通銀行、紅塔銀行、光大、廣發(省直)、華夏銀行、郵儲。
Q:商轉組有何條件?
A:借款申請人申請商轉組合貸款,須符合下列條件:
1、申請人商貸尚未結清,且已辦妥所購房屋抵押登記;
2、申請人申請商轉組貸款的,只能向原辦理住房貸款的商業銀行提出申請;
3、原商業貸款抵押物除原辦理商業貸款的銀行外不存在其他抵押權人;
4、辦理商業貸款的銀行同意借款申請人提前還款;
5、借款申請人不在昆明市行政區域內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符合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的相關申請條件;
6、借款申請人所購住房未設立居住權;
7、借款申請人申請辦理商轉組合貸款的,借款合同須辦理賦予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公證;
8、符合法律、法規及市住房公積金中心規定的其他條件。
借款申請人申請商轉組貸款,除滿足上述條件外,還須符合以下原則:
1、借款申請人申請辦理商轉組貸款的,只能向原辦理住房貸款的商業銀行提出申請;借款申請人申請商轉組貸款時,商業貸款余額不得低于五萬元,且轉貸后商業貸款余額不得低于一萬元;
2、借款申請人申請商轉組貸款時,申請的貸款年限根據借款人的實際情況確定,且合同終止日期不得超過商貸到期日;
3、申請人申請的商轉組貸款資金僅用于償還商業貸款的本金。用公積金貸款償還部分商業貸款本金后,商業貸款月還款額重新計算;
4、辦理商轉組貸款后,借款人可對公積金貸款和商業貸款提前部分還款。提前還款后,商業貸款余額不低于1萬元(含1萬元),且不可提前結清。如需提前結清,須與公積金貸款同時結清;
5、①借款人自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起至申請商轉組貸款時,婚姻狀態由未婚變為已婚的,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受理:借款人須與其配偶對已辦理抵押貸款的債務及抵押物所有權進行明確:抵押物貸款債務為借款人個人債務、抵押物所有權為借款人個人享有、配偶對借款人商轉組貸款無異議。②借款人自辦理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起至申請商轉組貸款時,婚姻狀態由已婚變為離婚的,符合以下條件的可以受理:借款人應提交離婚證或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文書,且抵押物屬于借款人及其原配偶共同所有,無其他共有人;借款人與其原配偶須共同申辦商轉組貸款、其原配偶同意辦理抵押登記并簽署相應文件及合同。
6、購買再交易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用擬購住房抵押的,貸款合同終止日期不得超過抵押房屋土地使用終止日期前二十年。補交了土地出讓金的住房,應根據住宅建設用地首次登記時間計算可貸年限。被列入政府拆遷改造的住房、被有關部門鑒定為危房的 住房、被有關部門認定為已改變產權用途的住房、農村集體土地上的住房、位于企業、學校等單位工作區域內不宜實現變現處置的住房,不得設定為抵押物;
7、審核個人征信逾期連續3次,累計6次(不予貸款);
8、公積金貸款對象為購買首套自住住房及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首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二套房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不支持家庭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
9、購房合同(協議)上存在除配偶或同戶的父母(借款申請人未婚)或同戶的未婚子女(喪偶、離異未再婚除外)外的其他權利人的;與父母、子女及其他直系親屬之間買賣住房的不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10、根據現行政策,所在單位按規定比例正常連續繳存個人住房公積金滿6個月(含)以上(從貸款之日起往前推算),且開戶滿6個月(含)以上,申請貸款時公積金是正常繳存狀態;
11、符合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個人住房貸款現行政策規定。若符合上述申請條件,請您到管理部受托銀行柜臺詳細咨詢貸款所需資料及業務辦理流程。
*篇幅有限,關于公積金尚有很多問題未列入本期答疑,大家還有什么想問的可以在文章底部留言哦~
資料來源:昆明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官網、“昆明公積金”官方微信公眾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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