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青匯大樓里有不少公司,“梯控”帶來很多麻煩。
電梯按鍵最下面是物業公司安裝的“梯控”,刷卡才能啟動電梯。
家住朝陽區朝青匯小區的居民王先生向記者反映,11月11日,大樓的物業管理方,在電梯門口貼了一份通知,大意是說,為了控制外來進出人員,保障住戶的生活和工作環境,決定啟用乘坐電梯刷卡制度,所有住戶可以去物業公司領取電梯卡。
電梯里物業安裝“梯控”
領卡需接受物業費漲價
王先生說,看到通知我就去物業公司辦理領卡手續,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說,要想領卡,必須簽署一份物業公司的服務協議,其中規定物業管理費用由原來的每平方米2.5元漲到每平方米4元,簽完協議才能辦理領卡手續。
“物業沒經過全體業主同意,就私自漲價,我們不接受。”和王先生一樣,大樓里面的不少業主都沒有簽協議,大家認為,作為業主,進出大樓是自己的權利,用限制乘坐電梯的方法不合法,單方面決定上漲物業費,更是霸王條款。
據他介紹,這棟大樓建設之初是一棟綜合樓,一到九層是商業樓,十層以上是商住樓,是業主們購買的產權房,樓里開了不少公司,同時也有業主居住。說到漲價,其實早在今年年中,物業公司就以經營虧損為由,告知業主要上漲物業費,但是當時并沒有限制乘坐電梯。大家雖然不同意漲價,但都沒有辦法,現在,電梯里安裝了刷卡的“梯控”,沒有辦法上下樓,大家怨聲載道。
商住樓公司多電梯卡少
客戶上下樓只能靠人接
11月14日,在和王先生見面之前,記者親身感受到了業主們的無奈。
從朝青匯西側的一個玻璃門進入大樓,左右各有一部電梯,記者按了右邊的一部電梯,門開了,記者走進電梯,按下第12層的電梯按鍵,卻發現按鍵沒有亮燈,顯示屏幕也沒有上行標記。身后同行的一名女子按了高層的電梯按鍵,同樣不亮燈。原來,7層以下按鍵正常,7層以上樓層按鍵都不亮。
無奈,記者只好等王先生下樓來接,一同進了電梯后,王先生拿出一張小卡,在樓層按鍵下面的一個小黑盒一樣的“梯控”上刷了一下,按了第12層的按鍵,電梯才緩慢上行。“上樓要刷卡,下樓同樣也要刷卡。在我們業主的強烈要求下,經高碑店地區辦事處協調,物業公司才答應給每戶業主配發4張電梯卡,如果還需要辦卡,需要去物業公司交錢才能辦理。”同行的幾位業主說。
記者在10層、11層和12層走了一趟,發現這幾層不少業主房門口都掛著某某公司的招牌,其中還有一家兒童培訓機構。其中一名業主介紹,這棟樓有不少業主將房屋出租給商家開公司或者自己經營公司。“每戶就發4張卡,根本不夠用,公司其他員工還是不能坐電梯。”該業主說,沒辦法,他只好又辦了幾張卡。但是,即便員工人手一張卡,員工可以乘電梯,但是公司的客戶沒法乘坐,這也給公司帶來很多麻煩。一名做文化公司的業主說,經常有客戶來公司談業務,每次客戶來公司,員工都得去樓下接,等客戶走的時候,又得送下樓,此外,還有些客戶是忽然來拜訪,到了樓下沒有卡坐不了電梯,只好給公司打電話。“坐電梯受限制,非常影響客戶對公司的印象,現在要見重要的客戶,我們都約在外邊談。”
因不能乘坐電梯,影響大樓內一些公司的正常經營,對此,大樓的物業方美博美業商業管理有限公司向業主提供了解決辦法,就是在西側的電梯門口配備了一名保安,如果有訪客上樓,保安可以幫他刷卡。
記者在西側門廳看到,確實有一名身穿制服的保安在巡邏。但不止一名業主反映,保安并不是24小時在崗,如果公司員工遇到加班、訪客晚上拜訪的時候,還是無法乘坐電梯。一位業主回憶說:“樓上有一家公司的女員工,加班到晚上12點,沒帶電梯卡無法下樓,最后不得已,只好給物業公司打電話,讓工作人員幫他刷卡乘電梯下樓。”另一名業主說:“我很擔心,因為坐電梯不便而影響租戶明年續租,如果這樣,那損失就太大了,物業公司不能為了自己的利益而犧牲業主們的利益。”
物業稱配保安解決乘梯難
居委會建議雙方協商解決
記者采訪時,業主王先生接到物業公司一名負責人打來的電話,王先生打開免提,對方說希望王先生理解物業公司的難處,他們已安排保安盡量解決大家乘梯難問題。對于物業費漲價一事,該工作人員說這個問題以后再說。
記者就此事致電小區屬地相關部門,高碑店地區辦事處太平莊社區居委會的一名工作人員說,物業公司在電梯里安裝“梯控”引起業主出行不便一事,目前經過協商,物業公司同意給各戶配發電梯卡。記者繼續詢問:“有業主反映‘梯控’影響訪客來訪,怎么辦?”該工作人員回復稱,這個問題需要業主和物業公司具體協商。
朝青匯小區不少業主希望通過本報呼吁,物業公司做任何與業主有關的決策之前,如安裝“梯控”、門禁、漲物業費等,應該征求大多數業主的意見,不要未經業主同意強行采取措施,給業主正常生活和經營造成影響。
記者咨詢法律專業人士,其認為用門禁、“梯控”催物業費不合法:“電梯是住宅的一部分,是業主們花錢購買的,所有權歸業主所有,不是物業的。物業無權設置使用障礙。如果業主不能按時繳納物業費,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解決,無權用門禁、梯控逼業主交費。”另外,物業公司和業主之間是服務關系,物業服務合同約定關于違約爭議的解決方式,物業方面可以按照合同約定的方式追索,但不能以電梯使用作為交換條件。“物業公司此舉已經涉嫌侵權。對不繳納物業費的業主,物業公司也不應該采用這種手段來約束,而是應采取訴訟等合法手段來解決問題。”
本報記者 楊曉斌 文并攝
關鍵詞: 電梯梯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