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了解到,截至2018年年底,杭州60歲以上的老年人達到了174.4萬人,老齡化程度22.5%。這就意味著每不到5個人中,就有一名老人。
為了提升老年人的獲得感和幸福感,2018年年底,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加強老年人照顧服務做好養老孝老敬老工作的實施意見。其中在推進老年宜居環境建設中,就提到要完善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指標設置,居家養老服務用房按街道(鄉鎮)、社區(村)兩級配置。
具體來說,城市新建住宅項目按照每百戶建筑面積不低于30平方米配建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且每處不小于300平方米集中配置,服務半徑原則上不超過500米;已建成居住(小)區按照每百戶建筑面積不低于20平方米配建,且每處不小于200平方米集中配置;農村地區結合實際需求情況配置村級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原則上每個行政村至少集中設置1處,單處建筑規模一般為300平方米。
除社區(村)級居家養老服務用房外,每個街道(鄉鎮)還應另外集中配建街道(鄉鎮)養老服務中心,6000—8000戶配建1處,單處建筑規模一般在2000—3000平方米,每個街道(鄉鎮)至少配置1處,規模較大的街道(鄉鎮)增設分中心,每增加6000戶增配1處。
另外,2022年,杭州每一個街道(鄉鎮)都要有一個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
“社區、街道配備一定的養老用房,是保障老年人權益的體現。”杭州市民政局社會福利處和養老服務處處長吳強說,目前部分老舊小區居家養老服務用房配建還未能有效落實,今后要加大配建力度,解決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場地緊缺難題,居家養老服務用房的配建,一方面要考慮老年人的方便可及,另一方面也要妥善地處理好可能發生的“鄰避效應”。
關鍵詞: 老年宜居環境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