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城的房子限制高度了,這對房企有一定影響,那么,為什么要限制縣城樓房高度?我們一起來了解下詳細的情況。
1、安全隱患大。相比于大城市,小縣城的高樓安全隱患更多,一旦發生火災,救援難度就會很大。在消防配備上,小縣城與大城市也有差距。
2、人群過于集中。人口過度集中會帶來很多問題,比如,噪聲污染、生活垃圾處置等,都會由于人口過度集中而帶來很多社會問題。
3、管理跟不上。大城市的小區都有比較完善的物業管理手段,物業服務質量總體較高,反觀小縣城的高樓,這方面明顯處于劣勢,因為整體生活水平有限,別說物業收取較高管理費比較難了,就算收費低,也不一定能收上來,這就導致樓房建起來了,但是物業管理不達標。
4、拆遷難。樓房都是有壽命期的,到了使用年限后,勢必要拆除重建。現在很多開發商之所以熱衷拆遷建房,一個重要原因是拆遷的樓房都是老破小,比較容易拆,而且拆了之后可以蓋高樓,利潤空間大。
縣城樓層限高有哪些規定?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近日公布的《關于加強縣城綠色低碳建設的通知(征求意見稿)》要求,限制縣城居住建筑高度。縣城居住建筑高度要與消防救援能力相匹配。縣城新建住宅以6層為主,6層及以下住宅占比應不低于75%。縣城新建住宅最高不超過18層。確需建設18層以上居住建筑的,應嚴格充分論證,并加強消防應急、市政配套設施等建設。
通知要求,控制縣城建設密度和強度。縣城建設應疏密有度、錯落有致,既要防止盲目進行高密度高強度開發,又要防止“攤大餅”式無序蔓延。縣城人口密度應控制在每平方公里0.6萬至1萬人,縣城建成區的建筑總面積與建設用地面積的比值應控制在0.6至0.8。
通知強調,嚴守縣城建設安全底線。縣城建設要堅持系統觀念,統籌發展與安全,明確縣城建設安全底線要求。縣城新建建筑應選擇在安全、適宜的地段進行建設,避開山洪、滑坡、泥石流等地質和自然災害易發的區域,并做好防災安全論證。此外,縣城建設應充分利用原有地形地貌,不挖山、不填湖,不破壞原有的山水環境,保持山水脈絡和自然風貌。